【 國立故宮博物院109年7-12月學生實習申請 】
國立故宮博物院北部和南部院區受理109年暑假學生實習申請,包含教育推廣、文物修護等類別,實習相關事宜依據「國立故宮博物院學生實習業務管理要點」辦理。實習內容說明如下:
❉ 申請公告及檔案下載:
https://www.npm.gov.tw/Article.aspx?sNo=04011308
【北部院區】
❉ 教育推廣類
1. 實習部門:北部院區教育展資處(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)
2. 實習期間:109年7月9日至8月31日
3. 收件截止日期:109年6月12日
❉ 文物修護類
1. 實習部門:北部院區登錄保存處(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)
2. 實習期間:109年9月1日至12月31日
3. 收件截止日期:109年6月30日
【南部院區】
❉ 教育推廣類
1. 實習部門:南部院區南院處 (嘉義縣太保市故宮大道888號)
2. 實習期間:109年7月9日至8月31日
3. 收件截止日期:109年6月12日
❉ 注意事項:
一、申請者請注意實習地點為北院或南院,若送件地點有誤,請自行重新申請。有關實習審查與錄取、管理、時間、考核等相關事宜,請依見「國立故宮博物院學生實習業務管理要點」辦理(https://www.npm.gov.tw/Article.aspx?sNo=04009800)。
二、收件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,申請者相片為一吋二張,請勿提供二吋相片。實習單位將於收件截止日後7至10個工作天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是否進行面試。
三、個人申請者,如依校方規定須簽立實習同意書或合約,或須請本院協助提供校方所需調查資料者,應於提出實習申請時告知及提供相關資料,經本院審閱修改同意後簽立之。事後提出或不同意本院修改內容者,本院得不予受理實習申請。
四、實習期間由本院各單位辦理實習生保險與培訓系列課程。
五、為維護實習生健康與安全,本院將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示,視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,武漢肺炎)之疫情變化調整或停止實習,以避免群聚感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