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【徵才:文物典藏組組長1名】

即日起至2022/11/04

徵才

文物典藏組組長1名

一、資格條件:

  1. 學士(含)以上畢業,影視聽研究、圖書資訊或檔案學、博物館研究、文物(資)保存相關科系尤佳。
  2. 影視聽研究、文物保存相關工作經驗五年(含)以上,主管或專案管理經驗三年(含)以上為佳。
  3. 英文聽說讀寫能力中等以上。
  4. 熟悉臺灣影視史,了解電影、電視、廣播科技與媒材在臺灣發展脈絡。
  5. 需具備文物保存、修護技術相關知識、編目概念和經驗。
  6. 需具有典藏系統相關規劃與管理經驗。
  7. 對著作權法有基本了解。
  8. 對國內外文物修護領域有相當程度的了解及興趣。
  9. 規劃、組織、指導及協調內部行政作業。
  10. 具團隊管理能力。
  11. 具設計及優化流程之能力。
  12. 具備文物整飭、修護技術學習及研究能力。
  13. 抗壓力高、具危機管理能力。
  14. 具溝通協調、問題解決能力。
  15. 樂於溝通協調合作,以中心共同核心目標為優先考量。

二、工作項目:

  1. 配合中心典藏政策督導、規劃電視及廣播文物徵集及蒐藏業務。
  2. 規劃電影(除膠卷之外)、電視及廣播文物(包含但不限於紙質、立體、磁帶、盤帶等)整飭、數位化、修護工作流程,擬定業務執行管理作業原則,及提供問題解決方案。
  3. 配合中心年度研究及推廣計畫,統籌研擬年度整飭、數位化、修護文物清單等相關工作執行策略,並督導執行。
  4. 擬訂並執行上述文物整飭、數位化、文物修護各項工作技術提升、工作流程建置。
  5. 研擬上述文物編目與登錄的作業流程及相關辦法,並定期檢討據以改善。
  6. 研擬上述文物數位化軟硬體設備採購及數位儲存解決方案,以確保數位檔案管理安全。
  7. 督導及規劃影視聽文物管理資料庫之建置及現有資料庫改善。
  8. 各工作計畫預算規劃、編列與管控。
  9. 研擬與規劃不定期與國內外典藏機構進行技術交流及人員培訓計畫。
  10. 辨別人才專長以制定部門人力編制、工作職掌,督導業務執行及工作品質,並依勞務均分、工時及工作量之合理性進行業務調配。
  11. 主管交辦其他事項。

三、工作日期:面試後兩週內

四、薪資:面議(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以上),具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提繳。

五、注意事項:

  1. 意者請於111年11月4日(五)24時前投遞履歷至 104網站
  1. 應徵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,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,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。

3. 如為身心障礙人士,面試時請攜帶相關證明文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