博物館評鑑,為什麼?聽聽來自博物館評鑑現場的觀察。(Credit: Jonathan Cooper, Pexels)
作者:黃貞燕(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博物館研究所副教授)
博物館專業宣傳之旅—文化部推動評鑑策略
為了降低博物館對評鑑的排斥與不安,文化部採取了種種措施。首先,將頭兩年定位為試辦期,以實施所見調整評鑑工具與操作方法,其中一個重要提案,就是第二年起在評鑑之前舉辦工作坊,向參加館舍說明本次評鑑的目的與意義,並就各館舍初步準備方向提供建議。
每個館舍評鑑,都會安排一天的時間,並依據委員專長與館員分組討論,以期達到更深入的交流。每一回評鑑的開場,文化部代表必然再三強調評鑑不評分、無等第,以及強調評鑑後協助館舍發展需求的立場等等。
如此的博物館評鑑,可以視為文化部的家庭訪問、博物館專業宣傳之旅。文化部以著重溝通與輔導的步伐,投入龐大的人力與時間資源,列入博物館名單的70間館舍,花了七年多年的時間才完成第一輪的評鑑[註釋1]。整體而言,由文化部自辦、長官親自帶隊,清楚地宣示了中央主管機關對博物館核心價值、方法與組織合理性的重視,而盡可能集研究、典藏、展示、教育、管理、法律及會計等專長的委員陣容,也有助博物館經營多元面向的交流討論。
基本上,評鑑不受歡迎?
筆者擔任第一、二屆評鑑委員,以四年期間的觀察,博物館方對於評鑑的回應基本上有以下幾種模式:或是對評鑑備感抗拒;或是將評鑑工作文書化、如禮行儀完成程序;或是對評鑑表示不信任;或是覺得評鑑幫助有限。這些反應可以解讀出兩個訊息:首先,基本上評鑑的意義不被理解、不受歡迎;其次,評鑑要成為機構自我檢視與改進的工具,需要意識改革、需要團隊參與,其實是很困難的事。
「怎麼又來了?」雖然依據《博物館法》施行的博物館評鑑是第一次,但是由於大量行政補助資源的挹注,也有相應的管理與輔導作為,因此,相似的評量、訪視並不少。雖然從行政立場,評鑑、評量與訪視的意義都不同,但從博物館立場只覺得相似、重複的工作接二連三造訪,花費不少時間心力接招。
「我們不是博物館!」也有館舍想要找出縫隙脫離博物館名單。
「我們只有一、兩個人,一點點預算,根本做不到那些博物館的事啊⋯⋯」對人力與預算編制相對貧弱的館舍,如此友善的評鑑仍然帶來莫大的壓力,難以從容自處。
對成熟的國公立博物館來說,這樣的評鑑太簡單,對館舍幫助不大,也有館舍質疑僅用一天如何全面理解博物館多年來的努力?或者質疑評鑑委員對博物館經營現場問題的理解根本在館方之下;做為行政單位業務一環的博物館,幾乎都採取安全的業務報告模式,少了評鑑設計期待的對議題的覺察、自我評估檢討的取向;也有部分館舍將評鑑設定為少數館員的文書業務,而不是全館自我對話的契機;同時,強調專業理念與願景的評鑑委員,以及以解決迫在眼前實務問題為重的博物館,兩者的對話,也有一些短兵相接的火花。
評鑑的有用與無用
評鑑是經過諸多理論與實踐、被證實為有效的管理工具。博物館評鑑第一輪,的確也促使部分館舍開始試著調整宗旨論述、人力編制、工作方法、資源盤點,但是對已經習慣館務業務化、沒有一定程度的自主與專業的館舍,博物館要有所改變,涉及複雜的文化行政資源、工作團隊的重整,都不是簡單的課題。從博物館現場來看,評鑑有用,除了評鑑設計合理明確,更關鍵的是,如何成為受評館舍開始改變的契機:包括受評館舍願意正面理解評鑑作用,同時也具有回應評鑑結果的立場與條件。
由於臺灣博物館生態考量所採取的家庭訪問式評鑑,固然不適合成為常態模式,然而,這一輪博物館評鑑的經驗提醒我們,結構周全的評鑑,適合對應稍具專業基礎與條件的博物館。臺灣博物館專業發展所面對的體制、體質轉型課題,評鑑無法單獨奏效,需要更多元的機制,此外,也不能只「評鑑博物館」,對博物館定位與資源影響最大、文化行政體系相關政策與思維的調整與轉換,同樣是轉型關鍵。然而,主管機關的文化部與文化局,同樣也面臨人力與預算不足的問題⋯⋯理念任務與現實條件的落差以及不夠健康的職場結構,臺灣文化事業體質是一個整體而環環相扣的問題。
筆者眼中的臺灣博物館充滿活力,博物館理念與社會進程同步,博物館工作是許多人寄託理想與熱情的所在。當我們越重視博物館,越應該嚴肅地正視博物館現實條件與問題。
二十多年前,日本正值博物館事業看似蓬勃發展之際,資深的美術史家、美術館館長大島清次先生剴切主張,要改善美術館的經營現況,要著眼「美術館是什麼」這樣的根本問題,指出美術館的根本是個哲學課題。大島先生用一則小故事點出他的論點:「從前從前,有一位村長很羨慕隔壁村有電燈,於是進城去買了一盞燈泡。村長不知道發光的電燈背後需要一套發電的專業知識與設備系統。當前,日本對美術館的認識,跟這位買燈泡的村長一樣⋯⋯日本美術館華麗的外表之下、後台條件卻極端惡劣[註2]。」當然,臺灣已經不是只會買燈泡的村長,只不過,臺灣的小小發電廠,被交付越來越多重要的、開創性的任務,但忽略了發電系統升級、轉型的重要性。
僅用這篇短文說明,第一版博物館評鑑主張應正視博物館的現實,重整隊伍、重視基本、放眼未來等課題的理由,也期待評鑑的持續推動,能逐漸形成主管機關與博物館團隊彼此對話的平台。
註釋1:博物館評鑑自2015年起至2021年,完成第一回合、共67間博物館接受評鑑。2015、2016兩年是評鑑試辦期,評鑑館舍數量較少,文化部挑選幾種不同類型、規模的博物館做為評鑑施行對象,在評鑑委員會著重評鑑工具的設計進行討論與修正。另有三間館舍由於較晚加入博物館名單,延遲至2022年才辦理第一輪的評鑑。
註釋2:大島清次先生在1995年出版《美術館とは何か》一書,由青英舎出版。本文中引述的內容,是筆者彙整大島先生書中相關敘述,不是特定一段文字的逐字翻譯。
延伸資訊:
閱讀更多:【國內外資訊】
(本系列文章與文化部博物之島同步刊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