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民國博物館學會

【博物之島新訊】媒體藝術該怎麼保存維護?「媒體藝術事務」提供國際通用經驗指南

媒體藝術事務(Matter in Media Art)線上知識庫網站,旨在協助媒體藝術作品的收藏和保存。(CC BY 4.0)

作者:林子荃、陳禹先

當代藝術家常透過各類科技媒材進行創作,以錄像、電影、聲音及軟體驅動裝置呈現作品。然而,在數位科技產品不斷推陳出新之際,藝術家使用的軟硬體技術在短短幾年間,可能無法再運作,或是格式不支援;抑或是某些複雜的裝置組件、設備的繁複安裝與操作步驟,容易造成因操作不當而使作品無法運作的狀況。常見到作品在展示期間因某個組件突然毀壞而無法持續展出,只能掛上作品維修的告示牌。上述總總原因使得媒體藝術作品相較其他的媒材作品,面臨更多元與難以預測的維護及保存困難,也成為目前各大美術館、博物館,乃至私人藏家極需面對與考量的課題之一。

針對此課題,2005年新藝術信託(New Art Trust)與三所夥伴博物館:美國紐約現代藝術博物館(MoMA)、舊金山現代藝術博物館(SFMOMA)、英國泰德美術館(Tate)共同發起「媒體藝術事務(Matters in Media Art)」跨國合作計畫,旨在結合各館所的資源、發揮最大效益,協助媒體藝術作品的收藏和保存,建立相關實務工作的參考指南與工具,期望藉由網站建置進一步共享照護實踐方式。

德國北萊茵-西發利亞邦藝術收藏館(Kunstsammlung NRW)見習媒體修復師與實習生一同檢測作品運作狀況。(Photo credit: Nina Quabeck)

 

綜觀整個網站以四大項專業知識為主軸:入藏(Acquisition)、文件紀錄(Documentation)、借展(Loan)及數位保存(Digital Preservation),貫穿媒體藝術典藏保存的完整體系,並在每一知識項內提供下載相應的操作範本,讓博物館、美術館保存人員、藏家與藝術家等,都能將此平台內容作為實務上的參考指南。

入藏(Acquisition)

作品入藏的過程可切分成「入藏前置作業」、「入藏」、「入藏後置作業」三個階段。初期盡可能收集作品的詳細資料以更完善地了解作品,從中抓出相關費用開支及後續成本等,決定入藏後討論購入的細節、相關契約處理。後期則應為未來再展示做好準備。

文件紀錄(Documentation)

媒體藝術作品經常是由許多媒體、設備及物件組成,因此登載紀錄時需與不同部門、領域合作進行作品編目。內容除了入藏時所收集的資料外,更著重作品安裝文件、狀況紀錄,以便規劃作品後續的保存維護計畫。本項目也以數位錄像為範例,解說如何建立檢測工作站,並進行檔案檢視、品質控管及狀況紀錄等工作。

經由建置好的檢視工作站,進行盤式錄影帶(open-reel)的檢視與數位化工作。(林子荃 攝影)

 

借展(Loan)

借展與出借單位須留意作品展示規格與相關文件,因此,網站中提供預算清單、合約等範本供參考,協助完成借展所需的手續及必備文件。在雙方皆同意此筆借展後,需檢視作品本身及相關組件、設備狀況,以及作品的安裝說明文件是否完整且清晰,使作品能順利安裝後展示。

數位保存(Digital Preservation)

作品的數位檔案並非只存放於藝術家所提供的光碟或硬碟內,因此需有正確的數位檔案儲存知識,依據指引設計符合需求的數位檔案資料庫,確保作品檔案的安全性。

知名錄像藝術家白南準作品《凡爾賽宮噴泉》(Versailles Fountain),其大量使用映像管電視製作大型的雕塑造型作品。(林子荃 攝影)

 

「媒體藝術事務」中文網站已正式上線,由財團法人數位藝術基金會下的科技藝術典藏基礎計畫執行,在國藝會2020年推出的國際交流超疫計畫補助下,經與國際「媒體藝術事務」團隊確認授權狀況後〔註〕,將英文網站知識內容進行系統性的中文化。期望藉著學術研究人士專業嚴謹的翻譯與審稿,引介國內對科技、媒體藝術有興趣的藏家、博物館、美術館了解國際通用的經驗方法。


註釋:

「媒體藝術事務(Matters in Media Art)」網站是採MIT授權條款,以及創用CC 4.0許可授權,開放分享使用、重製和傳播。MIT授權條款為軟體授權條款中被廣泛使用的一種,被授權人有權利用、複製、修改、合併、出版發行、散布、再授權和/或販售軟體及軟體的副本,以及授予被供應人同等權利。創用CC 4.0全稱為Creative Commons(姓名標示)4.0,使用者可以自由分享、修改,詳細可以見其網站說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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