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教育展資處徵約聘職務代理人】
❉單 位 教育展資處
❉職 稱 約聘職務代理人
❉有效日期 2019-05-14 ~ 2019-05-21
❉名 額 1名
❉性 別 不限
❉聘僱種類 全職
❉工作地點 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
❉工作期間 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08年12 月30 日或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回職復薪之前1日止(惟被代理人提前復職,則須無條件解聘)。
❉資格條件
符合下列學經歷專長資格之一者
(1)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藝術行政、教育、博物館學相關系所取得碩士學位以上學歷。
(2)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藝術設計、博物館學相關系所取得學士學位者,需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工作經驗二年以上。
主動積極、抗壓性高、擅於溝通、認真負責,能獨立規劃與執行專案業務,願意接受臨時交辦事務。
熟悉電腦文書處理。
具辦理博物館教推活動經驗者尤佳。
具公文寫作及政府採購等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。
平日或假日如遇業務需要可配合加班或值班(可於平日補休)。
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第1 項第1 款(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)、第2 款(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),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 條第1 項(大陸地區人民在臺設籍未滿10年)。不得具有公司(商號)負責人、董監事身份情形。
❉工作內容
博物館樂齡活動與專案規劃與執行及外展服務事宜。
教育展資處實習生業務。
友善平權國際研習會規劃。
其他交辦教育推廣業務。
❉待 遇
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,薪點328(含勞、健保)。
❉檢附資料
應徵表格及簡要自傳。(應徵表格,請至本院網站首頁→博物館行政→行政服務→申請表單下載→應徵表格/職務代理人)。
最高學歷證明(持國外學歷者須檢附駐外單位驗證之證明文件)。
個人作品集或論文摘要(PDF 檔)。
❉聯絡方式
請於徵才刊載時間內,將前述檢附資料以電子郵件,主旨註明「應徵約聘職務代理人_姓名」,寄至slhuang@npm.gov.tw 教育展資處黃小姐。寄出時間限刊載結束日當日晚上12:00 前,逾時恕不受理。電子郵件寄出後,請自行來電確認履歷資料是否寄達,聯絡電話(02)6610-3600分機2386。
通過書面審查後,擇優面試,另行通知面試時間;視成績酌取後補兩名。未獲遴用者,不再通知,相關資料恕不退件。
個人履歷資料將依個資法規定,僅於本次徵才使用。
❉地點 本院北部院區
❉聯絡人及電話 黃小姐(02)6610-3600分機:2386
❉徵才網址 https://www.npm.gov.tw/Article.aspx?sNo=04010713
國立故宮博物院(http://www.npm.gov.tw)
開放時間:全年開放,8:30-18:30
夜間延長開放時段:每週五、週六18:30~21:00,國人憑身分證件可免費參觀。
館址:111台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
服務電話:(02)2881-20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