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民國博物館學會

檔案管理局:即日起【113年《檔案》半年刊徵稿啟事】

一、「檔案」半年刊為一分享檔案管理學術研究與實務經驗及知識管理的園地,並獲評為臺灣人文及社會科學收錄期刊,全年徵稿,歡迎大家踴躍投稿,徵稿範圍如下:
(一)學術性文章:「專論」內容包括檔案學與檔案管理理論研究;檔案管理制度解析;檔案應用服務、典藏保存及文檔案技術等發展研究;檔案法令解析;主題檔案研究等。
(二) 一般性文章:「實務」內容包括檔案管理實務深度介紹;檔案典藏特色與應用;國家檔案主題介紹;各界檔案相關重大活動介紹;檔案管理新知介紹;國內外檔案管理機關(構)及檔案管理制度深度介紹等。

二、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典藏之國家檔案包括府院政策等25個類別,歡迎查閱應用(國家檔案資訊網網址:https://aa.archives.gov.tw/;國家檔案及圖書閱覽中心地址:2422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樓)。如就國家檔案相關特定主題加以研究分析並提供文稿,本刊將優先登載。

三、「檔案」半年刊採用初審及複審2階段匿名審查制度,且不接受已經正式出版或一稿數投的文章,並對來稿有改作編輯權。

四、稿件字數及提供資訊
(一)學術性文章:「專論」文章,最高以不超過15,000字為度。稿件請提供題目、作者姓名、服務機關(構)、職稱、電子郵件帳號、300字以內之摘要及5個以內之關鍵字等之中、英文。摘要應涵蓋研究目的、方法與結果,或敘述內容要點。
(二) 一般性文章:「實務」文章,最高以不超過8,000字為度。稿件請提供題目、作者姓名及服務機關(構)與職稱等之中、英文。

五、來稿請以中文或英文撰寫。如須以其他語言撰稿,有關題目、作者姓名、服務機關(構)、職稱、摘要及關鍵字等資訊,除原文外,請至少提供中文或英文譯文。

六、來稿請以電腦繕打(請採Microsoft Word撰寫排版),文稿電子檔與圖片之原圖檔案請以光碟片寄至「檔案」(地址:2422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9樓),或以E-mail傳送至「檔案」專用信箱(semiannual@archives.gov.tw)。

七、來稿請用橫式(由左至右)寫作;中文字體以標楷體或新細明體,英文字體以Times New Roman;全文均為14號字體,採單行間距;每段第1行第1字前空2格;獨立引文以較小之字體,分段敘述,每行空3格,並請用新式標點符號。
章節標題及序次請依下列方式書寫(「撰寫格式說明」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全球資訊網網頁/出版品/檔案半年刊/「投稿須知」類別項下參考):
壹、……

一、……

(一)……

1.……

(1)……

八、 來稿內之參考資料或引用文獻務請於文末參考文獻註明來源,著錄格式請使用APA Style第六版論文格式,中、外文參考文獻併存時,中文在前,外文在後。另文稿中有需補充說明時,再請提供註釋,註釋格式以(註1)、(註2)…於文稿內標明,並統一置於文章末段之註解。

九、來稿請多附相關照片、圖表、並加文字說明與資料來源,若有攝影者請加註攝影者姓名。圖表名稱之敘述,以「圖1」、「圖2」……或「表1」、「表2」……方式書寫。表格名稱應置於表格上方,圖片名稱應置於圖片下方;資料來源撰寫格式同註釋格式,應置於表格與圖片下方。

十、來稿如採用他人文字或圖片,請先取得對方同意;如係翻譯稿,請附原文及徵得翻譯許可權證明,方予採用。

十一、外國人名、地名及專有名詞請附註原文。

十二、為拓展讀者服務管道,凡接受刊登之文章均須簽署著作授權同意書,並配合「檔案」半年刊發行紙本、刊登後全文上網與本刊合作之資料庫使用。

十三、來稿一經刊登,致贈當期刊物3本,稿費依「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」規定支給,逾字數上限規定部分,不計稿酬。除另有約定外,出版權及發行權屬「檔案」半年刊所有。

十四、來稿請註明真實姓名、服務機關(構)、職稱及聯絡方式。以上資料將遵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辦理。

十五、來稿請寄:2422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9樓
電話:(02)8995-3700
E-mail: semiannual@archives.gov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