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立淡水古蹟博物館:113年度展覽申請徵件計畫

至10月5日(四)截止收件

新北市立淡水古蹟博物館為增加人文素養、厚植文化底蘊,辦理本館「受理113年度展覽申請徵件計畫」,期待藉由公開受理展覽申請事宜,提昇社會生活美學水準,歡迎個人、團體提出申請。

  • 申請對象及資格:國內外公私立團體、機關、學校以及個人工作者,均得向本館申請展覽(一人不得同時申請個展及團體展)。
  •  展覽場地:開放受理113年度展覽申請場地:滬水一方─漁人碼頭藝文空間(淡水區觀海路91號5樓)。
  •  展覽檔期:113年開放展覽檔期為113年3月至10月,每檔檔期以1至2個月(約4至8週,含布卸展)為原則。
  •  收件期間:112年9月5日(二)至10月5日(四)止,本館有權更改或延長申請收件時間。
  • 送件方式:請使用「申請文件信封」(表一),黏貼於B4尺寸信封;於收件期間內郵寄至「251015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1段6巷32-2號」,淡水古蹟博物館展示教育組收,郵戳為憑。

  • 注意事項:本館保有變更、修正、停止、補充本計畫內容之部分或全部之權利,本計畫如有疑義,逕由本館解釋之。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本館隨時公告之。

  • 聯絡資訊:新北市立淡水古蹟博物館 展示教育組吳小姐 / 洽詢電話:02-26212830 分機211。(週一至週五 9:00~12:00、13:30~17:00)

  • 徵件公告網址:https://www.tshs.ntpc.gov.tw/xceventsnews/cont?xsmsid=0G252620780150430418&sid=0N244417629963383289
  • 113年度展覽申請徵件計畫.pdf